这位小姐经历严重车祸,腿骨骨折并多处撕裂伤。骨折手术有打骨钉,但腿的疤痕仍旧相当明显:粗大,暗沈,突起。这小姐正值妙龄,自然无法忍受这疤痕因此到本诊所求诊。有鉴于疤痕非常长,因此手术采取全身麻醉,手术时间约4小时。术后孙医师要求她穿戴腿护木至少3个月,她都有乖乖照做,甚至戴到6个月。六个月后虽然还是有轻微红色疤痕,但比之前已经是天差地远了。预计再半年疤痕会更淡更不明显。

孙医师提倡手脚疤痕须戴护木。虽然有些医师知道打石膏固定对疤痕有帮助但没有人实际做过,大家只是嘴上讲讲,病人不会照做医师自己也不太相信,打石膏引起的闷热潮湿异味加上好几个月不得动弹,这代价太高。既然没有人做过,效果如何当然也只是想像而已。

要说服病人打石膏有两个心结必须解开:第一,疤痕的重要性不亚于骨折,病人必须有治疗骨折那样的决心接受暂时的不便才适合疤痕重修;第二,打石膏太困难门槛太高,退而求其次:戴护木。护木的遮蔽只有一半比较通气,而且护木的固定使用魔鬼毡必要时–如洗澡,可以拆卸下来,因此病人的配合度就会高。

这几年下来孙医师说服不少病患使用护木,累积的资料有1.不戴护木,2.戴一个月护木,3.戴三个月护木,4.戴六个月护木,四组各数人。就有限的资料显示戴三个月以上比较好,也就是说戴一个月还不保险。

有许多疤痕是人为的,例如自残或是手术所留下。孙医师发现很多外科系的医师对于伤口缝合不是很在意,好比说骨折,骨科医师往往把骨头矫正,钉完骨钉后就离开了,留下住院医师或者实习医师缝合外面的伤口,这样自然不能期望伤口会缝得多好。

下图是一位前臂骨折的妇人,她对疤痕是零容忍,在拔除骨钉前就跑来咨询。听说她有跟骨科医师讲之后要去修疤痕,结果被骨科医师骂。妇人还是在拔除骨钉后隔天忍痛到美安诊所修疤。孙医师其实觉得该骨科医师缝得不差,若不是妇人不惜代价要减少疤痕,这钱其实可以省下来。

此位骨科医师缝的很不错,只是病人要求更高。三个月的照片有些垂直凹痕是美容胶刚撕掉造成的。

许多年轻人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或是爱情,用刀片纪录了惨澹的过去。等到年纪大了心智成熟了对过去的鲁莽感到懊悔,希望能够除掉这些疤连同这段记忆。难啊!没有什么好方法只能切除再重新缝合。这位客人本身体质好又非常非常配合医嘱。于是孙医师分2阶段手术:第一次把上下两条凸疤先切除;半年后第二次手术再把中间的凸疤切除。上下疤痕已术后7个月变成白色,没有突起也没有拉宽;中间疤痕为术后一个月,还看得到贴美容胶的痕迹,本身略红但也是平整没有变宽。注意!此客人两次手术后都有乖乖戴手臂护木1个月。

每个人都有她的秘密医师也不好过问。重要的是现在能把自己过好不要再犯同样错误,剩下的疤痕问题由医师来帮您解决。

这位小姐本来是来咨询眼角疤痕的,但孙医师发现她手指的伤口比眼角疤痕更需要马上处理,过程在此。术后2个星期手指已经愈合的差不多,孙医师才准备处理眼角疤痕。毕竟功能比美观更为重要,也是医师从医的重要原因。

一位少妇从中部来。她的食指2个月前被门的铰链夹断,经过当地大医院急诊抢救后有接合成功。但接起来的手指细小歪斜看起来非常古怪,加上指端麻痛,使得她无法工作看到手指就伤心。孙医师第一次先整理伤口然后仔细看x光照片并检查末端血流状况,决定请她等一个月后再手术。第一次手术先修正歪掉的指甲床;第二次手术修正里面残余骨片和多余的指腹肉,术后一个月她的手指已经和正常手指非常接近,麻痛感也逐渐消失能够工作了。

这位女士没有打石膏,而是自己努力不用脚。据她说平常在家都一跛一跛地扶著椅子走路,让这只脚完全打直拖着走。孙医师真的很佩服。

这位小姐车祸小腿受伤在急诊缝合。她第一次来的时候还没拆线孙医师就告诉她”需要”重新处理。请注意,孙医师很少告诉别人“需要”手术,如果只是为了疤痕好不好看,这样的手术不是必要的而是可选择的(optional);但当孙医师用“需要”这个字眼时表示伤口不是很好,有发炎/感染/裂开/坏死之虞。

当时因为费用的关系这位小姐无法下定决心,但是20天后她又回来报到。如同孙医师预期拆线后伤口不好又裂开了。她经过显微疤痕手术和伤口照顾(这里有很多细节,在此不详述),一年后她的疤痕已经不太明显了。

这位小姐的大腿车祸受伤,可能掉了一块肉吧?虽然经过手术缝合却凹下去一块。她曾去咨询其它诊所,医师建议自体脂肪注射。的确这是一个可行的选项,但是我们都知道脂肪会部分吸收,而且吸收的比例不确定,因此如果采取脂肪注射必须有心理准备要做到2次以上,费用叠加起来也比较高。孙医师采用真皮脂肪移植,技术及后续照顾上虽然比较麻烦,但是结果比较能够预期。当然还有一些治疗上的细节在此不详述,总之最后结果令人满意。

这位小姐被机车撞到,后脚筋上的皮肤割开一大段口子。急诊医师缝合后21天伤口看起来没有愈合很好也不美观,因此在本诊所重新切开缝合。术后三个月的样子已经算这类伤口能达到的最佳状态了。